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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在伟业股份内幕交易中各赚3万余元,各被罚款50万元

imtoken国内无法下载 2023-07-02 05:17:42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5日电 根据近日在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号),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彭婷婷、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经理葛文新因深圳伟业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业股份”,30062)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处罚1.SZ)。

2020年9月8日,为解决珠海市国资委同业竞争问题,华发集团在珠海召开会议。会上要求伟业在2020年底前完成对华发京龙和建泰建设的收购,整个过程由华发集团牵头协调,伟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发三公司京龙与建泰建设合作完成了此次会议。伟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某军、副总裁沉某出席了会议。

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0月20日,伟业副总裁沉某、时任书记张某军、财务总监胡某峰、副总裁王某晓、郑代展、财务肖某华、林墨煌,中介机构中信证券刘默等人继续就上述收购进行沟通和推动。

综上所述,中国证监会确定收购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20年9月30日。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华发京龙总资产14.42亿元,建泰建设总资产10.77亿元,占伟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总资产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末期(27.20亿元)为92.61%,符合第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二)@ >),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为无 2020 年 9 月 8 日之后,至 2020 年 11 月 11 日。

彭婷婷现任伟业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经理,按照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胡某峰的指示,负责募集并购资金。 2020年10月12日,胡某某某告知彭婷婷,伟业有限公司将收购华发晶龙和建泰建设,需要安排并购资金,并让他们询问银行对并购贷款的咨询,彭婷婷很清楚内幕。该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知道内幕信息的时间不迟于2020年10月12日。

彭婷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用自己的美联储证券账户净买入3.62万股伟业股份,公告后全部卖出,净利润3.10万元扣除佣金和印花税后。其中,2020年10月21日,两笔交易买入27万股2.,第一笔交易金额为3861元,第二笔交易金额为28.90万元;10月26日售出1万股,交易金额12.52万元;11月4日买入6000股,成交金额7.49万元;11月6日,两笔买入1.62万股,第一笔交易金额7.68万元,第二笔交易金额为12.32万元;11月10日买入7900股,成交金额9.72万元;11月11日卖出6650股,成交金额8.60万元;11 月 12 日至 16 日,账户内的伟业股份全部被卖出(包括公告后买入的两股)。pen),销售金额为64.18万元。

此外,葛文新是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东部支行营业部经理。2020年10月12日,伟业股份基金管理部经理彭婷婷按照伟业股份财务总监胡某峰的指示,为并购寻找资金。同日,彭婷婷与葛文新就并购贷款相关事宜进行了对接,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后续联系。葛文新因业务往来获知内幕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内幕信息相关人员。了解内幕信息的时间不迟于2020年11月5日。

葛文新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利用自己的中航工业证券账户和他人证券账户买入3.51万股,买入金额44.03万元,11月12日全部卖出, 2020年销售额为47.96万元,扣除佣金和印花税后的净利润为3.82万元。其中,2020年11月9日分两笔买入8000股,第一笔金额3.69万元,第二笔金额6.15万元;11月10日认购7900股,交易金额为10.02万元;11月11日分两批买入6900股,首笔交易金额3.76万元,第二笔交易金额为5.@ >0500万。11月12日,该账户内伟业股份3次交易全部卖出,交易金额为30.67万元。此外,葛文新于2020年11月9日以他人证券账户买入1300股,交易金额1.61万元;11月11日,买入1.10万股,成交金额为13.76万元。公告后,11月12日,该账户内伟业股份全部两笔成交,成交金额为17.29万元,扣除佣金及盖章后净利润为1.89万元职责。@0.67万元。此外,葛文新于2020年11月9日以他人证券账户买入1300股,交易金额1.61万元;11月11日,买入1.10万股,成交金额为13.76万元。公告后,11月12日,该账户内伟业股份全部两笔成交,成交金额为17.29万元,扣除佣金及盖章后净利润为1.89万元职责。@0.67万元。此外,葛文新于2020年11月9日以他人证券账户买入1300股,交易金额1.61万元;11月11日,买入1.10万股,成交金额为13.76万元。公告后,11月12日,该账户内伟业股份全部两笔成交,成交金额为17.29万元,扣除佣金及盖章后净利润为1.89万元职责。

云南监管局认为,彭婷婷、葛文新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卖伟业股份,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内幕交易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云南监管局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没收彭婷婷的违法所得。 3.10万元,并处50万元罚款;没收葛文新违法所得3.82万元,并处50万元罚款。

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到,伟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截至2021年12月31日,珠海华发房地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624股1.160,000股,持股29.99%。

根据伟业于2020年12月5日发布的《重大资产购买及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伟业拟购买华发股份(“华发股份”,600325.@>SH)持有的50%股权入股华发晶龙,收购华为投资持有的建泰建设40%股权。交易总额3.9亿元,其中华发京龙5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19亿元,建泰建设4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900万<@ 0.万元。本次交易为现金交易,不涉及股份发行,不会导致伟业股份控制权发生变化。构成关联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独立财务顾问为中信证券。2020年9月30日为标的资产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准法进行评估。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两人内幕交易维业股份 各赚3万余元各被罚50万元

华发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华发晶龙2020年、2021年、2022年的承诺净利润(指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分别为 473 万 0. 万。元,5.160.万,5270.万。如果交易未在2020年内完成,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为5160.万元、5270.万元、5630.万元。华为投资承诺,建泰建设2020年承诺净利润,2021年和2022年(指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240.万元,2830.万元,2900.万元。如果交易不能在2020年内完成,2021年、2022年和2023年的承诺净利润分别为2830.万元、2900.万元、2970.万元。

现金价

《证券法》第八十条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其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发生可能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公司应当立即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重大事项的情况,并公告说明事件发生的原因、现状和可能的法律问题。结果。

前款所称重大事件包括:

(二)4@>公司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二)5@>公司重大投资行为,公司一年内购买或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总资产的30%,或将公司主要资产用于经营性用途的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超过资产一次。百分之三十;

(二)6@>公司签订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进行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7@>公司发生重大债务,未清偿重大到期债务;

(二)8@>公司遭受重大损失或重大损失;

(二)9@>公司生产经营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七)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或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或控制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相同或类似情况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九)公司分红增资预案、公司股权结构重大变动、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或进入破产程序或被责令关闭的决定依法降级;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的;

(10二)4@>公司涉嫌犯罪已被依法调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并受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现金价

(十二)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重大事项的发生和进展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将所知道的相关情况书面通知公司,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

《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二)4@>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6@>发行人控制或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7@>因其在公司的职位或与公司的业务往来而获得公司内幕信息的人;

(二)8@>上市公司收购人或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9@>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相关人员,因职务、工作等原因可能获取内幕信息的;

(七)证券监管机构工作人员因工作职责可能获取内幕信息的;

(八)相关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因法定职责对证券发行、交易或上市公司的管理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的管理,可能获取内幕信息的;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可能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现金价

《证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买卖公司证券,不得泄露、推荐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内幕消息公开。. 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与他人持有或者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适用。内幕交易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人员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人员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处理非法持有证券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20万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000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事内幕交易的,从重处罚。违反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下为原文:

行政处罚决定书(彭婷婷、葛文新)

【2022】第一名

当事人:彭婷婷,女,1986年7月出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葛文新,男,1990年7月出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已对彭婷婷、葛文新涉嫌内幕交易深圳伟业股份提起诉讼。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业股份)。依法调查、审理,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没有提交陈述、辩护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会。目前,该案已经调查完毕,审判结束。

经查,彭婷婷、葛文新有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与披露过程

2020年9月8日,由于珠海市国资委还控股其他上市装饰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华发集团在珠海召开会议。会上,华发集团要求伟业在2020年底前完成对华发晶龙和建泰建设的收购,整个过程由华发集团牵头协调,伟业、华发晶龙、建泰建设三公司合作完成.

2020年9月24日,伟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沉某在微信上开设了一个名为“JLJT并购交流内部群”的群。截至2020年11月13日,该集团共有7人,分别是沉某、时任董事会秘书张某军、财务总监胡某峰、副总裁王某晓、证券代表詹某、财务肖某华和林某煌。同日,中介中信证券刘将《HF重组项目启动会资料_20200907_V6》副本发给沉。10月9日,刘向沉发了一份“WY项目报告材料_20201008V-中信”,内容包括华发晶龙和建泰建设两家收购对象的财务信息,以及收购方式(现金收购)。),

2020年10月12日,中信证券刘某向沉某说明收购方案基本确定,并向沉某发出“WY项目报价书”,沉某将报价书转发给张继军和胡某峰。

现金价

2020年10月20日上午,沉在“JLJT并购沟通内部组”发来了“1、伟业股份信息清单”和“JLJT董事会文件清单-20201013”两份文件,具体说明了这两个文件为收购伟业股份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及本项目申请材料完整清单。下午,胡某向沉某询问了银行并购的情况,并告诉沉某,“先把基本情况给,不然来不及了,银行会签字保密的。其实大家都知道它。”

2020年11月11日收市后,伟业股份披露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及关联交易的提示公告,拟收购华发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华发京龙50%股权、泰建40%股权.

综上所述,伟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收购标的为华发实业持有的华发京龙50%股权和华为投资持有的建泰建设40%股权。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9 月 30 日。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华发晶龙总资产为 14.418 亿元1.83 万元,总资产为建泰建设1,07,67,000,0006.53万元,占审计合并期末总资产(271,956.760,000元)的92.61%伟业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第八十条第二款(二)@>)的规定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不迟于2020年9月8日,

二、彭婷婷对伟业股份的内幕交易

(一)彭婷婷是知情人

彭婷婷是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按照伟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胡某峰的指示,负责并购募集资金工作。10月12日, 2020年,胡某峰告知彭婷婷,伟业股份有限公司将收购华发京龙河建两家泰国建筑公司需要安排并购资金,并请其询问银行咨询并购贷款事宜。因此,彭婷婷明知内幕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因与公司有业务往来而可能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了解内幕信息的时间不迟于 2020 年 10 月 12 日。

(二)@>彭婷婷相关证券账户交易、账户控制及损益

彭婷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用自己的美联储证券账户净买入36,150股,公告后全部卖出,扣除佣金和印花税后净利润30,999.66元.

具体交易及损益情况如下:

2020年10月21日,两笔交易2.27万股,第一笔成交金额3861元,成交均价12.87元,第二笔成交金额28.896万元,成交均价为12.9元;10月26日卖出1万股,成交金额12.52万元,成交均价12.52元;11月4日买入6000股,成交金额74940元,成交均价12.49元;11月6日分两笔买入16200股,第一笔成交76818元,成交均价12.39元,第二笔成交123200元现金价,成交均价12.32元;11月10日买入7900股,成交金额97,249元,成交均价12.31元;11月11日卖出6,650股,成交金额85,98元4.5元,成交均价12.93元。

伟业股份公告后,彭婷婷于11月12日至16日将账户内的伟业股份全部卖出(含公告后两次买入:11月12日买入伟业股份6300股,成交金额83664元,平均成交价13.28元;11月13日买入5400股,成交金额71280元,成交均价13.2元),卖出金额641805元,扣除佣金后,印花税后净利润为30999.66元。

三、葛文新内幕交易伟业股份

(一)葛文心是知情人

现金价

葛文新,中国农业银行深圳东部支行营业部经理。2020年10月12日现金价,伟业资本管理部经理彭婷婷按照伟业财务总监胡某峰的指示,为并购寻找资金。同日,彭婷婷、葛文新涉嫌并购贷款。对接事宜,并就相关事宜进行了后续联系。葛文新因业务往来获知内幕信息,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一条“因在公司担任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而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人”, 2020年11月5日知道内幕还为时不晚。

(二)@>葛文信相关证券账户交易、账户控制及损益

葛文新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利用其中航证券账户和吴某芬世纪证券账户共买入3.51万股,买入金额440,293元,于2020年11月12日全部卖出,卖出金额479,59元6.00元,扣除佣金和印花税后的净利润为38,247.49元。

具体交易及损益情况如下:

交易金额306736元。根据深交所提供的“吴某芬”函及其他账户指定期间内“买入“伟业股份”的利润金额,扣除佣金。印花税后净利润为19,326.57元。

(2)吴某芬世纪证券账户:2020年11月9日,买入1300股,成交金额16055元,平均成交价12.35元;11000股买入11月11日,成交金额137,610元,成交均价12.51元。公告后,11月12日,该账户内伟业股份全部2笔成交,成交金额172,860根据深交所“吴某芬”等户口提供的《信函》,指定期间购买“伟业股份”,扣除佣金和印花税后的净利润为18.920.92元。

葛文信的中航证券账户由他控制使用,吴某芬的世纪证券账户由葛文信操作,交易伟业股份。

上述违法事实有伟业股份相关公告及文件、相关人员证券及银行账户信息、相关人员微信记录、交易所计算数据、相关人员查询记录等证据证明,这足以确认。

我局认为,彭婷婷、葛文新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卖伟业股份,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幕交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照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没收彭婷婷的违法所得30,999.66元,处50万元罚款;没收葛文新违法所得38,247.49元,并处罚款50万元。

上述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移送中国证监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银行直接上缴国库,票据转入国库。将写有当事人姓名的缴费凭证复印件送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和我局备案(传真:0871-65135263)。如果当事人对该处罚的决定不满意,可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传真:0871-65135263))。申请人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或者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或者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

2022 年 4 月 22 日